11月22日至12月3日为补贴经费申请时间。区属幼儿园所需补贴经费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向区财政部门申请;市属幼儿园所需补贴经费由市教育局向市财政局申请。
经费申请及发放
深圳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经费的申请
1.家长申请受理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5日,在园儿童家长须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按照流程申请补贴。
2.申请经费。
11月22日至12月3日为补贴经费申请时间。
区属幼儿园所需补贴经费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向区财政部门申请;市属幼儿园所需补贴经费由市教育局向市财政局申请。
深圳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经费的发放使用
各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经费后,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学期结束前将补贴经费发放至相关幼儿园,原则上分学期发放。
补贴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其中1300元(每学期650元):
用于抵减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缴纳的保教费(未缴纳保教费的在园儿童不予发放),已按学期缴纳保教费的在园儿童,一次性返还给儿童家长;
按月缴纳保教费的在园儿童,从收到补贴经费的下个月起抵扣应缴保教费,三个月内抵扣完毕。
剩余200元分两部分使用:
一是用于退还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家长已垫付的儿童体检费,退费标准执行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健康委的相关规定;
二是幼儿园用于购买儿童读物或玩教具,开展全园教育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