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办理公积金补缴需要准备个人执法补缴通知书、职工本人身份证件等材料,详见正文。
办理材料
一、个人执法补缴通知书
1.加盖公积金中心执法章。
2.未取得个人执法补缴通知书的,须提供个人执法补缴短信截屏(用A4纸打印)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件
三、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少缴补缴、补缴往月、跨单位补缴业务委托非专办员办理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代替);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个人补缴业务委托配偶办理时须提供:
1.结婚证原件(婚姻登记地在广东省内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查询无法核查的仍需提供));
2.配偶身份证件原件。
个人补缴业务委托他人办理时须提供: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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