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报销
深圳职工生育保险费用如何报销
职工在市内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者办理省内异地生育备案后在省内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不能直接结算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或者申请拨付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具体支付标准由地级以上市规定。
网上申请报销流程:
①登录
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http://hsa.sz.gov.cn/)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
②填写申请表
点击“在线办理”→点击“生育保险”→点击“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核准”,填写资料,提交预审核申请
③准备材料,提出申请
预审核通过的,会接收到短信通知,参保人可根据短信内容,选择邮寄材料办理,或自行准备材料,前往就近的已开通医保业务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现场提出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指南、生育津贴申请指南、生育津贴申请流程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