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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结算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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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4 09: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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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出国(境)定居并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办理需要准备深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结算申请表等材料,详见正文。

办理条件及材料

受理条件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出国(境)定居并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办理材料:

1、深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结算申请表

2、户口注销证明

3、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出国(境)定居人员无法出具户籍注销证明时。

办理流程

信用申报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选择信用申报;

2、系统校验申请人个人信用情况,存在信用污点则予以相应提示不予办理,信用良好的根据业务填报申请内容并上传相应材料;

3、填写和材料上传后,通过电子签名签署《信用申报承诺书》;

4、系统自动进行审核,出具《《深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结算告知书》。

常规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申请成功后,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持材料原件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办理。

2.受理:窗口业务员当场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清单,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业务受理告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并将材料退还申请人。

3.审核:社保机构养老部门对材料进行复核,8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

4.审批:分管局领导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5.办结:审批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深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结算告知书》。

6.送达:根据申请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到窗口签收结算告知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城乡养老】可获取深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流程、缴费标准及入口、待遇申领条件/材料/流程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