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居民,可在居住证签发机关辖区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办理条件及材料
受理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居民,可在居住证签发机关辖区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办理材料:
1、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居民居住证
3、深圳市社会保险(港澳台)个人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
港澳台人员填写,窗口办理需提供。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城乡养老】可获取深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流程、缴费标准及入口、待遇申领条件/材料/流程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