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前出国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后可申请建立人事档案。详见正文。
申请材料
高中毕业前出国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后可申请建立人事档案。
一、存档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1.《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2.《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 ;
3.《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
4.《委托保管人事档案申请表》(现场领取或网上申请时直接填报);
5.《干部情况登记表》(现场领取);
6.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7.如委托他人代理申请递交档案,代理人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8.已有相关单位工作经历的可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二、学校将档案通过EMS转至《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指定档案接收单位
三、拟接收单位工作人员审核档案,符合要求的,登记并形成存档编码入库
四、工作人员打印档案转递回执单交给存档人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档案】可获深圳档案存放地址、档案调入深圳申办入口/申办流程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