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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职工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合并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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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7 1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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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前后不一致或单位填报出错等原因造成一人有多份缴费记录的,应申请合并缴费记录。详见正文。

办理条件及材料

受理条件

因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前后不一致或单位填报出错等原因造成一人有多份缴费记录的,应申请合并缴费记录。

办理材料:

1、户籍地公安机关身份号码变更证明(深圳)

2、单位证明(深圳)

3、居民户口簿

4、户口注销证明 

5、招工表或者调动通知的历史档案资料

6、深圳市社会保险补退/合并申请表


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点击“立即办理”


登录账号后选择“参保缴费管理”—“缴费记录合并”,根据提示录入补录信息,根据系统提示,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上传业务材料,系统受理将业务流转至后台审核;

2.受理窗口审核是否符合条件: 

(1)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告知书》。

(2)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反馈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

(3)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反馈申请人不予办理。

3.工作人员审核(5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审批(5个工作日内) 

4.社保经办部门为申请人办理企业职工个人缴费记录合并;申请人可网上查看办理结果。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可获深圳社保业务办理入口/社保缴费基数以及社保转移等办理指南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