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在深圳办理身份证需要准备居民户口簿等其他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证件或者是旧的身份证、申请人的《深圳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等,详见正文。
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户口簿等其他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证件(仅核验原件,如已成功注册“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申请人现场手机登录账号认证通过后,无需提供);
2.居民身份证(除遗失补领外,其余申请理由选择邮寄送证的需提供原件,民警现场收缴);
(二)《个人承诺书》(现场填写);
(三)申请人的《深圳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有效期六个月,广东省内户籍申请人年满16周岁后,在本市申领过居民身份证,2年内再次办理时无需提供);
(四)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成年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陪同申领(6周岁及以上须现场采集指纹信息,6周岁以下自愿采集指纹信息),并提供以下监护关系证明材料之一(核原件,收复印件):
1.体现监护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
3.《收养证》;
4.其他监护证明材料。
属成年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如申请人因整容后与系统历史图像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提供加盖来源单位公章的整容医学诊断证明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如需提供复印件的,均按A4纸规格竖向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