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14周岁,具有本地户籍或在本地连续居住期满6个月以上的公民及境外人员,有合法申请事由的,持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可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详见正文。
办理条件及材料
办理条件:
该事项不适用容缺收件。年满14周岁,具有本地户籍或在本地连续居住期满6个月以上的公民及境外人员,有合法申请事由的,持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可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办理材料:
1、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居民身份证
4、护照
5、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7、代办人的证件
8、委托书或者委托公证书
9、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进入深圳公安官网(http://ga.sz.gov.cn/),点击首页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第二步:进行实名登录后核对联系人姓名和手机,选择办理情形和办理地点
第三步:选择取件方式,点击已阅读继续,然后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材料,完成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