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预申请,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图片,业务办结后,文书根据参保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者窗口送达。详见正文。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预申请,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图片;
第一步: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直接搜索『居民市外生育医疗费用核准』,点击『立即办理』
第二步:登录后点击『在线办理』—『生育保险』—『市外生育医疗费用核准预申请』,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后面的流程
其他流程:
参保人备齐材料到就近的已开通医保业务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业务员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且报销必备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出具《收件回执》、《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但报销必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业务员告知申请人办理业务所需材料,出具《指引告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受理部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承办、审核(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后,后台业务员1个工作日内审核报销法定条件是否符合、时效是否正确,同时,还需确定是否需要提交补充材料,如需补充,应当2个工作日内发放《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参保人需在收到补正材料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逾期不补正的,业务员按已有材料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决定;
审批(5个工作日)
复核岗工作人员对初步报销决定进行复核审批,作出决定。予以核准的,出具《深圳市生育医疗保险费用报销业务待遇核准决定书》;不予核准的,出具《深圳市生育医疗保险费用报销业务待遇不予核准决定书》。
情况复杂或者特殊情况下,延期10个工作日。对涉嫌作假等特殊案件需要进行真实性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工作需于60日内完成。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深圳生育报销和生育津贴指南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