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2021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2021年度已预缴税额=2021年度应纳税额等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符合的条件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2020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情形一:
2021年度已预缴税额=2021年度应纳税额。
情形二:
2021年度已预缴税额>2021年度应纳税额,不申请退税的。
情形三:
202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12万元,不论补税金额多少,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
此处收入指“毛收入”,即为不减除任何费用、扣除、税款前的收入,通俗理解即为税前收入,并不是您实际拿到手的收入。
情形四:
2021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400元,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多少,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
注:
1.情形三和情形四是针对部分本来应当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纳税人,免除其汇算义务;
2.若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不包括在免于汇算的情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