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选择在任一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打印《深圳市失业人员登记证明》,自打印之日起60天内有效。详见正文。
在哪里打印
在哪里打印?
可选择在任一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打印《深圳市失业人员登记证明》,自打印之日起60天内有效。
失业登记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街道公共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当场)。(递交材料可邮寄)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当场)。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决定。
4.审批(当场)。
符合审查条件的,即时办理失业登记;不予以通过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收》,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5.办结(当场)。当场办结。
6.送达。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邮寄失业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