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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保异地就医备案人员报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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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7 11: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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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未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向市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申请审核报销。

报销方式

参保人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未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向市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申请审核报销。

1、线上:先预审核,后提交材料

参保人可以通过线上申请预审核,待系统后台通过预审核后,根据预审核结果短信指引,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提交报销单据和资料,由医保部门或窗口业务员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线下:直接到医保办事窗口提交材料

参保人也可以准备好报销所需的单据和资料,线下到深圳市内受理医保业务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提出报销申请并递交报销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异地】可获异地就医备案入口/就医备案申报流程及指南/异地就医报销标准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