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应按年度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详见正文。
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
补贴申请流程:
第一步:申请 申请人/单位于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直接搜索『创业租金补贴』,进入后点击“立即办理”,跳转到申办页面填写信息,上传电子材料,打印表格进行预申请。
第二步:登录后选择办理区域和办理情形,核对个人的相关信息
第三步:然后填写个人的身份证号、场地类型等相关信息,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后面的办理流程
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材料后,应当当场进行核对。对于材料齐全、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出具《受理回执》;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对于不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回执》。 申请复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完成办结,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补贴拨入申请人/单位的银行账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创业补贴】可获深圳创业补贴汇总、创业社保补贴/场租补贴等各类补贴申请指南、申请入口、补贴交流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