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有这样一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详见正文。
年终奖计税说明
深圳职工年终奖个税扣缴单独计税一年只能使用一次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中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有这样一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按照字面意思理解,年终奖适用单独计税,只能一年一回。
而有些公司一年是分上下年度发年终奖怎么办?或者是跳槽拿了两次呢?
按照税法上的“收付实现制”,扣缴单位支付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时间为税款所属期,则案例中两笔年终奖税款所属期分别为2020年1月、2020年12月,属于同一纳税年度。
虽然两笔年终奖都符合【国税发〔2005〕9号】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定义,但由于2020年1月的奖金已经适用了年终奖单独计税方法,所以12月的奖金不能再次适用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