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是龙华区对口帮扶地区(广西河池东兰县、广西河池凤山县、贵州毕节金海湖新区、广东河源紫金县)及广东深汕特别合作区(汕尾海丰县鮜门镇、赤石镇、鹅埠镇和小漠镇)的户籍人员
补贴对象
适用对象
龙华区对口帮扶地区(广西河池东兰县、广西河池凤山县、贵州毕节金海湖新区、广东河源紫金县)及广东深汕特别合作区(汕尾海丰县鮜门镇、赤石镇、鹅埠镇和小漠镇)的户籍人员。
受理时间与办结时限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行申报,2021年10月30日停止申报。
(二)自有效受理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受理办结,拨付时间另行计算。
受理方式:
自本措施印发之日开始受理,申请人先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实名注册账号(网址 :https://www.gdzwfw.gov.cn/),再登录业务系统(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提出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