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奖励对象置换的旧车须为2020年3月28日前登记注册在本人名下的粤B车牌小汽车;详见正文。
申请条件
(一)对奖励对象的要求
1.奖励对象为个人消费者。未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2.奖励对象置换的旧车须为登记注册在本人名下的粤B车牌小汽车;
3.奖励对象于政策有效期内,通过“以旧换新”方式换购小汽车(将名下旧机动车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后获得更新指标后新购小汽车),上述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
4.奖励对象在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企业(名单可通过深圳市商务局网站查询)处购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完成注册登记。
(二)对车辆要求
1.所购车辆必须是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2.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3.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奖励范围。
申请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
(二)小汽车个人更新指标证书(用来确定申请人是否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买小汽车);
(三)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四)新购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五)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书;
(六)旧机动车登记证书;
(七)持有效护照的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公证翻译本;
(八)在深圳市营业网点开户的银行储蓄卡;
(九)奖励资金申领承诺书(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平台提交申请时在线填写)。
以上所有资料持证(件)人、证件号码必须为申请人本人,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