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现金报销管理办法》规定,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住院从出院日起算)办理申请报销手续,逾期不予报销。
市外报销说明
市外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时限是多久?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现金报销管理办法》规定,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住院从出院日起算)办理申请报销手续,逾期不予报销。
市外报销说明:
登录
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注册登录(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
2、填写申请表
点击“在线办理”→“生育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核准”,填写资料并打印申请表;
3、准备材料,提出申请
参保人准备材料,向就近的已开通医保业务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或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深圳生育报销和生育津贴指南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