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即在一个地方连续居住且居住登记连续满十二个月。详见正文
居住登记说明
深圳新居住证申办中居住登记连续计算规则:
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即在一个地方连续居住且居住登记连续满十二个月,期间如从一间房屋搬离后注销居住登记信息,并在入住到另一间房屋后及时居住登记,且中间间隔不超过30日的视为居住登记时长连续。
居住登记查询流程:
官网查询入口:
https://msjw.ga.sz.gov.cn/?serviceType=1
第一步:进入深圳公安官网,点击个人业务
第二步:选择【居住登记信息服务】-【居住登记信息查询】-【居住登记查询单】
第三步: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的居住登记信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住证】可获深圳居住证办理指南、办理入口、续签和补办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