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重大疾病保险根据保期不同,一共有3种投保方案,可实现一次交费保障1年、5年、10年,投保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投保人也可投保多份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险保额相应累加。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2023年深圳推出“重疾险”升级版—“深圳惠民保”,“深圳惠民保”推出后,“重疾险”将不再开展。对于原“重疾险”尚未结束的责任,《通知》明确由原承保机构继续按合同履行,不会影响投保人原有权益。
投保方案
2021年深圳专属重大疾病保险投保方案
专属重大疾病保险根据保期不同,一共有3种投保方案,可实现一次交费保障1年、5年、10年,投保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投保人也可投保多份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险保额相应累加。
保障内容
购买“深圳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后,被保险人如经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28种重大疾病,可一次性获赔约定的保险金额,用于弥补因罹患重大疾病造成的家庭收入损失,以及保障后续的长期康复需求。
保险意义
一次性获赔的金额,有效缓解家庭经济压力,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与专属团体医疗险相互补充,共同为被保险人组成抵御人生高危风险的“健康保障盾牌”。
包含的疾病
“专属重大疾病保险”约定提供保障的28种重大疾病:
第1类:与恶性肿瘤相关的疾病
1、恶性肿瘤——重度
第2类:与心脏或脑血管相关的疾病
2、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3、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4、心脏瓣膜手术
5、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
6、主动脉手术
第3类:与脑中风、神经系统相关的疾病
7、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8、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
9、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
10、深度昏迷
11、瘫痪
12、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3、严重脑损伤
14、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
15、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第4类:与器官功能严重受损相关的疾病
16、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17、严重慢性肾衰竭
18、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19、严重慢性肝衰竭
20、双耳失聪
21、双目失明
22、语言能力丧失
23、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4、严重克罗恩病
25、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第5类:与呼吸系统相关的疾病
26、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第6类:其他重大疾病
27、多个肢体缺失
28、严重Ⅲ度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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