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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专属重大疾病保险投保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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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2 16: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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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重大疾病保险根据保期不同,一共有3种投保方案,可实现一次交费保障1年、5年、10年,投保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投保人也可投保多份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险保额相应累加。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2023年深圳推出“重疾险”升级版—“深圳惠民保”,“深圳惠民保”推出后,“重疾险”将不再开展。对于原“重疾险”尚未结束的责任,《通知》明确由原承保机构继续按合同履行,不会影响投保人原有权益。

深圳惠民保参保攻略可以点此查看

投保方案

2021年深圳专属重大疾病保险投保方案

专属重大疾病保险根据保期不同,一共有3种投保方案,可实现一次交费保障1年、5年、10年,投保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投保人也可投保多份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险保额相应累加。

保障内容

购买“深圳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后,被保险人如经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28种重大疾病,可一次性获赔约定的保险金额,用于弥补因罹患重大疾病造成的家庭收入损失,以及保障后续的长期康复需求。

保险意义

一次性获赔的金额,有效缓解家庭经济压力,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与专属团体医疗险相互补充,共同为被保险人组成抵御人生高危风险的“健康保障盾牌”。

包含的疾病

“专属重大疾病保险”约定提供保障的28种重大疾病:

第1类:与恶性肿瘤相关的疾病

1、恶性肿瘤——重度

第2类:与心脏或脑血管相关的疾病

2、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3、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4、心脏瓣膜手术

5、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

6、主动脉手术

第3类:与脑中风、神经系统相关的疾病

7、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8、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

9、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

10、深度昏迷

11、瘫痪

12、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3、严重脑损伤

14、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

15、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第4类:与器官功能严重受损相关的疾病

16、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17、严重慢性肾衰竭

18、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19、严重慢性肝衰竭 

20、双耳失聪

21、双目失明

22、语言能力丧失

23、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4、严重克罗恩病

25、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第5类:与呼吸系统相关的疾病

26、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第6类:其他重大疾病

27、多个肢体缺失

28、严重Ⅲ度烧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疗险】可获深圳专属医疗险参保入口和指南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