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异地参保人,办理跨省、省内常住异地就医备案时,取消备案三家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限制,直接备案到地市或省份,在备案地的所有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住院,都支持直接结算。详见正文。
备案医院选择
深圳医保异地医疗备案是否要选择三家备案医院?
不需要。
自2021年1月1日起,符合《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简称“医保办法”,下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常住异地参保人(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跨省、省内常住异地就医备案时,取消备案三家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限制,直接备案到地市或省份,在备案地的所有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住院,都支持直接结算;
在备案地的所有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2021年1月1日及以后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包括跨省、省内联网结算和现金报销业务),按照医保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享受市外就医待遇。
备案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
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的本市参保人常住异地就医备案业务页面申请办理
(登录https://sipub.sz.gov.cn/hspms/→医疗保险→本市参保人常住异地就医备案业务);
2.窗口办理:
参保人前往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提交相关资料进行业务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异地】可获异地就医备案入口/就医备案申报流程及指南/异地就医报销标准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