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人员要求在深工作一年以上。一般情况下以在深 圳的社保缴交记录为准,可以累积计算,允许有社保中断、不连续的情况。
相关说明
社保要求
两类人员可申报深圳市属评委会评审的:
(一)第一类是申报人现在深圳市由单位缴交社保的,可通 过社保缴交单位直接申报,但该社保缴交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 的不得申报(人才中介、有公司隶属关系的除外)。其中,非深 户申报人员要求至少在深工作满一年以上。
(二)第二类是申报人所在企业单位在外地,社保缴交也在 外地,但总部在深圳的,可通过总部单位申报,但需要提交单位 隶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可以是单位开具的,或是工商部 门网站企业信息截屏)。
非深户人员要求在深工作一年以上。一般情况下以在深 圳的社保缴交记录为准,可以累积计算,允许有社保中断、不连续的情况。
学历要求
(1)对学历的认定应严格按国家教育部门或总政、总参、总后有关文件以及《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就是说,经国家教育部门批准认可的院校和经总政、总参、总后批准认可的部队院校所发的毕业证书以及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可予认定。对不属于上述部门发给的学历证书和各种培训班颁发的修业、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的依据,只能作为评审其专业基础知识时参考。
(2)关于普通高校结业生申报职称学历问题。全日制普通 高等学校的本科、专科教育结业生在申报评审职称时,其学历可 比照降低一个国民教育序列等级的毕业生对待,即本科教育结业生比照大专学历对待,大专教育结业生比照中专学历对待。接受研究生教育但未取得学历及硕士、博士学位的结业生,按此前取 得的最高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对待。
(3)关于中外合作办学所获文凭申报职称时效力问题。提 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认证证明。若其 提供的证明未能认定文凭的合法性和办学层次、类别等要点,仅能代表该学员接受过相关课程教学的,不能视为该专业有效学 历。
(4)高中及以下学历不可以申报职称评审。
(5)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 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