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受疫情影响并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向社保部门申请了医疗保险费延缴报备的,其职工按照参保登记信息,在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含生育)费用,按医保政策规定直接刷卡记账。
医疗保险待遇
疫情防控期间,已申请缓缴报备企业的职工,享受哪些医疗保险待遇?
企业受疫情影响并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向社保部门申请了医疗保险费延缴报备的,其职工按照参保登记信息,在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含生育)费用,按医保政策规定直接刷卡记账。
延缴期间,暂停划入参保人个人账户,待企业足额补缴到账后,医保部门再按规定补划拨一档职工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企业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
疫情防控期间,未申请缓缴报备且未托收到账企业的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有什么规定?
企业受疫情影响,但未申请医疗保险费延缴报备且未托收到账的,其职工在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含生育)费用,由职工个人先行垫付,企业补缴后职工个人可凭票据等相关材料到就诊的医药机构办理退费补记账,或到我市各行政服务大厅申请医疗费用报销。延缴期间,暂停划入参保人个人账户,待企业足额补缴到账后,医保部门再按规定补划拨一档职工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企业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
受疫情影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的,如何申请补缴?疫情期间,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含深户新生儿)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的,允许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从符合条件月(不可早于2020年1月)至疫情解除月的医疗保险费。
深户新生儿在疫情开始之日前30天内至疫情解除之日入户,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的,允许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从出生月开始至疫情解除月的医疗保险费。
个人补缴可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自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