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进行综合所得个税汇算申报时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形成的多缴税款则办理汇算时申请退税。
个税专项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完就可以退回之前月份多缴的个税了吗?
1.如果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进行综合所得个税汇算申报时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形成的多缴税款则办理汇算时申请退税。
2.如果选择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的,对于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采用累计预扣法,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由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多退少补。比如说,11月填报了专项附加扣除,之前月份的工资薪金多预缴的税额,在12月份税款计算后暂不退税,一并到年度汇算时申请退还哦!
2021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间规定具体可分两类:
1.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在综合所得汇算时扣除
如果您有符合扣除条件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当年1月1日-12月31日)是无需填报的,等到次年3月1日-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时再填报扣除。换言之,本来就是次年才填报扣除的,现在就没有补扣的忧虑
2.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扣除,也可以在综合所得汇算时再扣除。
如果您有符合扣除条件的上述5个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则可以马上填报补扣啦!
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全年都没有工资薪金所得,而是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则也在综合所得汇算时填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