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试行)》(安监总培训〔2011〕112号)、《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等有关要求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试行)》(安监总培训〔2011〕112号)、《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等有关要求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其他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其他培训要求
(一)培训机构报名
在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查询登记的培训机构,自行选取培训机构报名培训。
(二)报名提交资料
初训:特种作业操作证报考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健康书面承诺。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报考申请表、身份证、个人健康书面承诺。
(三)组织开展培训
培训机构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安全技术培训大纲,足额学时组织开展理论培训和实操操作训练,提高受训人员知识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