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金从核定的失业待遇期满次月起发放至达龄当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详见正文。
发放期限
深圳续发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怎么看?
从核定的失业待遇期满次月起发放至达龄当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举例说明何女士,1972年4月出生,由于单位裁员离职,其在深圳缴交失业保险满8年,何女士于2020年4月向深圳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何女士符合续发条件吗?
答:根据失业保险实际缴费核定月数计算,何女士失业保险累计缴交8年,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间为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
核定的待遇终止月份为2021年4月,何女士刚好年满49周岁,符合续发失业保险金条件,续发待遇为12个月。
也就是说到了2021年4月,由于满足续发条件,何女士接下来还可以享受续发失业保险金。
何女士的续发期限是?
答:何女士的失业保险金续发期限是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领取月数为12个月。
续发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
2.仍未就业
3.距离法定退休年限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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