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找到相应事项,按照办理要求和材料清单,准备资料,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申请材料。详见正文。
申请流程
(一)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由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补贴申请,同时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申请人填写《龙华区残疾人在岗就业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的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需经办人签名);
3.申请人近一年缴交社会保险费清单;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需经办人签名);
5.用人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需盖用人单位公章及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
6.申请人近6个月的《工资签收表》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7.申请人本人签名确认的银行卡复印件(需经办人签名)。社区工作站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汇总申请材料报街道残联审核。
(二)街道残联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汇总申请材料报区残联审核。
(三)区残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程序,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反馈至各街道残联,由街道残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应及时向申请人或监护人说明原因并将申请资料退回。
(四)对于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区残联将根据各街道残联提交的《龙华区残疾人在岗就业补贴汇总表》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为补贴发放对象,由区民政局将补贴费用直接发放至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个人账户。
(五)残疾人在岗就业补贴申请时间为每年1月份和7月份,本年1月份申请审批上一年7-12月份补贴,本年7月份申请审批本年1-6月份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