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经费每学年拨付一次,在春季学期(第二学期)向幼儿园拨付。根据规定,幼儿园收到补贴经费后,需要及时发放给家长。
发放时间及标准
宝安区幼儿园补贴发放时间及补贴标准
1、补贴经费每学年拨付一次,在春季学期(第二学期)向幼儿园拨付。
根据规定,幼儿园收到补贴经费后,需要及时发放给家长。
2、对符合条件的在园儿童按照每生每学年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名儿童每学年享受一次补贴,在园期间最多可享受3年补贴。
补贴经费中1300元(每学期650元)用于抵减在园儿童家长缴纳的部分保教费;
剩余200元分两部分使用,一是用于退还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家长已垫付的儿童体检费,退费标准执行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健康委的相关规定;二是用于购买儿童读物或玩教具,开展全园教育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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