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2年内的中国大陆地区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满足相关的条件,然后在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上进行申请。详细的申请流程点击文章查看!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
高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本清单有关扶持政策。
说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本项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包括内地籍和港澳台籍居民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学生,不包含外国籍毕业生。
申请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往来港澳通行证(业务系统核验证件已实现数据对接的,不需要提供。);
内地籍学生提供居民身份证,港澳台籍学生提供居住证或通行证。
(二)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请选择180天以上(含180天)、《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业务系统核验证件已实现数据对接的,不需要提供);
申请人根据自身学历学位情况提供其中一项材料。《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
(三)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仅提供约定事项和双方签字页面);
(四)满足申请条件的最近一家就业单位的近期6个月工资支付凭证;
(五)《中小微企业划型声明函》(在企业、事务所就业的申请人提供;业务系统可下载模板,单位填写并盖章);
(六)《街道、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证明》(在街道、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申请人提供;业务系统可下载模板,提供街道、社区岗位的部门填写并盖章)。
相关说明:
1、满足申请条件的最近一家就业单位:指如果申请人在毕业2年内有多家就业单位符合申请条件,原则上以最靠近申请时的单位作为就业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工资支付凭证:包括银行交易流水明细清单(打印单或截图)、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工资支付截图(须体现就业单位名称),上述均无的前提下,可提供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签发并加盖公章的工资发放明细等。
3、公司:以分公司就业为申请条件的,需提供其总公司属中小微型企业的划型声明函(深圳分公司填写并盖章),无需提供总公司关于毕业生申领基层就业补贴的授权。
补贴流程
第一步:进入深圳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点击『个人』—『省政府服务网认证入口』进行注册登录
第二步:进入后先点击『高校生登记』—『网上高校毕业生登记』,填写相关的信息,然后上传毕业生和身份证,点击『提交』
第三步:完成高校毕业生登记后,点击『高校生补贴』—『基层就业补贴申请』,然后填写相关的信息,上传材料附件,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后面的申请流程,如果没有进行高校毕业生登记,则无法申请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基层】可获深圳基层就业补贴申请入口、申请指南、申请材料、进度查询入口、街道咨询电话、补贴交流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