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深圳户籍或在深圳有工作单位,并在2019年及以前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即日起至12月10日可申请社工登记。
登记范围及对象
登记时间
即日起至1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登记范围及对象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
分首次登记和再次登记
(一)首次登记范围
具有深圳户籍或在深圳有工作单位,并在2019年及以前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包括2019年以前未登记过的)。
(二)再登记范围
2017年及以前已在广东省进行首次登记满三年且未再登记的社会工作者。
登记操作流程
登记操作流程
社会工作者登记流程
1.注册申请
(1)社会工作者按照个人所属类别,登录广东省社会工作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社工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gdsgdj.gov.cn)注册账号及完善个人信息,同时打印《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本人签名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资料填写说明见《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附件1)。
(2)已在系统注册账号的社会工作者,直接登录系统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打印《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本人签名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因系统更新,在系统注册有账号的社会工作者,登陆密码已自动重置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请及时更改密码。
2.资料递交及审核
1、持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非机构社会工作者,申请资料由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到市社协。无工作单位的深圳户籍人员,可直接将资料递交至市社协。
2、持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机构社会工作者,申请资料提交到本机构。如本机构尚未在系统开通账号,请通知机构到系统开通账号。
3.资料审核
市社协审核社会工作者提交的登记材料,对符合条件者通过初审,对不符合条件者指导其更改和完善信息后通过初审,资料现场审核完毕后,身份证原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退回社会工作者,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广东省社工师联合会进行终审。
4.领取证书
市社协收到广东省社工师联合会制作的登记证书后,通知申请人领取登记证书。
5.继续教育
社会工作者完成登记后,可凭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中的继续教育子系统,接受在线继续教育。同时也可参加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举办机构开展的线上或线下的继续教育。助理社会工作师参加再登记,需在上一个三年登记有效期内完成72小时;社会工作师参加再登记,需在上一个三年登记有效期内完成90小时。
本次再登记暂不要求提供继续教育证明。2020年为广东省暂不执行继续教育的过渡年,2021年起,广东省再登记时将要求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凡继续教育不合格者,不予再登记。
社会组织登记流程
在深圳市内聘有社会工作者的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可登录系统填写(或更新)本机构信息、审核本机构社会工作者的登记申请资料。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填写(更新)本机构资料
(1)未在系统申请过账号的社会组织,可登录系统注册账号。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负责审核社会组织提交的登记申请信息,对符合条件者通过审核,对不符合条件者通知其更改和完善信息后通过审核。
(2)已申请过账号的社会组织,可直接登录系统,填写(或更新)本机构信息。因系统更新,登陆密码已自动重置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6位,请登录后及时更改密码。对账号密码仍有疑问的,请咨询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联系人:谢永平
联系电话:020-83372485。
2.对社会工作者的登记申请进行审核
机构管理员登陆系统核对本机构社会工作者提交的登记材料。对符合条件者通过初审,并对其进行操守评定等相关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条件者指导其更改和完善信息后通过初审,再对其进行操守评定等相关登记工作。资料现场审核完毕后,身份证原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退回社会工作者。
3.资料汇总和提交
各机构对社会工作者的登记资料审核完毕后,将本机构的资料汇总至市社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