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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未就业妻子用老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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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6 11: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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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正常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其未就业配偶发生生育医疗费用的,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3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①职工参保次月起即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3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②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发生生育医疗费用的,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3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③申请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应为参保人正常参保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即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上月,职工正常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④已提前1天办理全员生育登记或再生育审批。

申请流程

一次性定额报销流程:

参保人登录深圳医保局(http://hsa.sz.gov.cn/),登录个人服务系统,填写资料并打印申请表


预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预审核通过的,参保人可根据短信内容选择邮寄材料办理,或自行准备材料,前往就近的社保分局(区)或管理站(街道)窗口提出申请办理。预审核不通过的,会对预申请做退件处理。

参保人可通过登录“深圳社保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查看生育保险报销业务的办理情况。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深圳生育登记办理入口、生育保险报销指南、生育津贴申请指南、生育津贴申请流程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