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小微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发给个人吗?补贴对象是什么呢?小编为大家收集到深圳中小微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申请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补贴对象
深圳中小微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发给个人吗
补贴是发给单位的,不是发给个人的
补贴对象:
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关于中小微企业划型规定的企业。在本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招用初次就业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 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
深圳中小微企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申请社保条件补贴标准
1.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2.在本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招用初次就业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可给予企业一次性招用补贴,标准为每招用一人补贴1000元。
3.按本市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下列单位承担的单位缴交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单位缴交部分依据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下浮并低于本市最低缴纳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
(1)在本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招用初次就业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
(2)符合《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15〕20号)规定的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学年内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以下简称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初创型企业(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招用初次就业的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