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龄失业人员失业金续发对象是哪些人呢?续发标准是怎样的呢?续发方式是怎样的呢?小编为大家收集到大龄失业人员失业金续发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续发对象
续发对象
从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办理方式
失业人员无需自己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将对符合条件的人群自动发放。发放期限
从核定的失业待遇期满次月起发放至达龄当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发放标准
1、失业保险金:2124元/月
2、领取期间,按月为失业人员缴交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3、失业人员领取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及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丧葬补助金: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300%;抚恤金: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600%(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能重复享受);4、领取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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