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专属医疗险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是怎样的呢?小编为大家收集到深圳专属医疗险报销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报销标准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经医院确诊为自出生以来初次罹患恶性肿瘤,在本合同约定的质子重离子医院治疗期间所发生的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100%给付比例在给付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险金,最高赔付限额100万元/年。
其他说明
上述(一)至(五)项保险责任的累计给付金额以300万元/年保险金额为限。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事故或因疾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门诊急诊治疗或产生特定药品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公司按照各项保险责任的约定给付各项医疗费用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本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的一项或多项保险责任的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本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时,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上述(一)至(五)项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住院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公司继续按上述约定承担被保险人住院期间所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出至保险期满后第30日止。但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本合同所载保险金额时,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上述(一)至(五)保险责任终止。
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关怀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经医院确诊为自出生以来初次罹患恶性肿瘤,并进行化学疗法或者放射疗法治疗的,保险公司给付1万元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关怀津贴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同一被保险人该项保险责任仅能获赔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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