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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发布后深圳居民7月15日前购买住房的还可以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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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1 09: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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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发布后深圳居民7月15日前购买住房的还可以买吗?具体是怎样的呢?小编为大家收集到深圳买房新政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还可以交易吗

7月15日前购买住房的可继续完成交易

关于在途房产交易的政策适用,细则明确,2020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购买住房的,可继续完成交易。购买时间以网签录入时间为准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已在房地产信息平台中录入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的,

一手房预售合同以预录入时间为准;

一手房现售及二手房买卖合同以录入时间为准。

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但尚未在房地产信息平台中(预)录入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的,

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的,视为已办理网签(预)录入:

1、已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不含现金支付),并能提供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转账凭证须有“购房款”“购房定金”等相关表述,或能证明交易真实存在的相关材料);

2、购房资金监管协议及支付相应费用的银行转账有效凭证。

上述定金、购房款转账人需是购房人本人或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提供上述材料申请办理预售合同备案或不动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提出申请。

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深圳落户时间以居民户口簿记载时间为准。

尚未落户,但在7月15日(不含7月15日)前已取得人力资源或公安部门准予落户的有关证明文件的, 如在政策发布之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且能提供有关凭证的,可继续完成交易。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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