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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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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1 1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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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还有什么其他优惠呢?小编为大家收集到深圳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2020年深圳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申请条件

深圳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

2020深圳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申请流程

深圳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网上申请入口

深圳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申请指南(2020)

补贴标准

(一)岗位补贴。按每人每月900元的标准对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岗位补贴不列入工资计算。(深府规〔2017〕 12 号)

  (二)社会保险补贴。按本市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100%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个人应当缴交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由其本人支付。

  (三)招用奖励。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奖励。

  2、招用未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但登记失业满3个月以上的女35周岁(含35周岁)、男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失业人员(以下简称35/45人员)的,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奖励。

  注意:用人单位招用未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但登记失业满3个月以上女35周岁(含35周岁)、男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招用奖励,不能申请岗位补贴。

其他优惠

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下同]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指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的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下同),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1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