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养老保险省内转出如何办理?办理需要什么材料?流程是怎样的?快点击文章查看!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不用转移了
2021年4月1日起,为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要求,按照广东省统一部署,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的,不再办理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待符合在广东省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由省内最后参保地统一归集处理。
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1、曾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在转出前在深圳有参保缴费到帐记录的参保人;
2、到省内其它地方就业并参加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或转回到省内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
一、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深圳户籍参保人
1、《深圳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转出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申请人员离职证明(如企业已经在申请表上盖公章则不需提供);
4、个人档案;
5、若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证明、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
1、本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一、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深圳户籍参保人
1、到社保征收窗口领取并填写《深圳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转出申请表》
2、附上申请材料
3、到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办理,取得缴费凭证
4、持缴费凭证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二、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
1、到社保经办机构自助打印缴费凭证
2、持缴费凭证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