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存档人员因党员转正、材料缺章等需要使用档案中部分材料原件的,可申请借阅档案材料。
存档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原件;
(2)如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借阅档案材料,代理人须提供公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代理人与当事人满足直系亲属关系须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证件(原件)、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说明:借用部分档案材料须有明确借阅用途,个人不得随意借阅。
申请流程
1、存档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作人员审核材料3、借阅人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借出登记表》上登记
4、工作人员将档案材料密封、盖章交给借阅人,并告知借阅人归还日期
5、归还时存档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原件;
(2)相关归还档案材料(密封完好的材料袋)原件;
(3)如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归还档案材料,代理人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6、工作人员检查档案材料,核对无误后归档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