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补助金可以申领多少次呢?补贴标准是怎样的呢?小编为大家收集到深圳失业补助金申领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领取次数
申请次数: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申领失业补助金,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
其他说明:
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市社保局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要求办理。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
1、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2、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062元/月。
2、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18.6元/月。
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