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函〔2020〕15号)要求,结合各高中学校申报情况和办学实际,经我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和研究决定,同意深圳中学等47所学校开展自主招
自主招生学校
自主招生一类计划学校
自主招生二类计划学校
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
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全市统一划线录取前进行,组织开展自主招生的学校应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或体育、艺术专项)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后,按照相应权重比例(中考成绩占60%,综合能力考核占40%)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中考成绩控制线,如总分相同的,先按学校综合能力(或体育、艺术专项)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后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自主招生一类学校可通过自主招生平台查看报名考生的资料,按不低于自主招生计划3倍且不超过5倍的人数筛选入围考生。如果报名人数低于招生学校计划招生人数的3倍,则同比例缩减招生数量。
自主招生二类学校按照计划专项严格录取,本校内各专项的招生计划之间不得互相调剂,各项招生不降低标准、不增补计划。
各校自主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直接转为普通生招生计划。已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划线录取,不得转录其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