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
本学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有富余活动室的民办幼儿园,在符合托班设置标准的基础上,可适当招收2-3岁托班幼儿,幼儿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亲子班。
招生原则
招生原则
(一)统一集中招生时间。全区幼儿园的集中招生时间为6月10日—7月15日。其中,公办幼儿园为6月10日—7月8日,民办幼儿园为6月10日—7月15日。
1.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6月10日—6月23日,查验材料时间为6月25日—6月29日,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为7月8日。
2.民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6月10日—7月10日,7月15日前完成材料核验和招生录取工作。
(二)明确招生年龄。本学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有富余活动室的民办幼儿园,在符合托班设置标准的基础上,可适当招收2-3岁托班幼儿,幼儿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亲子班。
(三)免试就近入园。幼儿园应面向本园所在小区或社区的适龄幼儿招生,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录取本小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小区(社区)招生。
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