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及办结时间
(一)受理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30 日
(二)自有效受理日起,原则上 40 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企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切换区域和部门,依次选择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公共服务—龙华区关于劝导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暂缓返回龙华复工企业补贴,点击立即办理,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一次性上传申请材料。
(二)预审。申请企业注册地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收到补贴申请后,在 5 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申请资料完备、符合法定形式的,综合窗口应予以受理。
因申请企业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企业补正申请材料的,综合窗口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企业放弃。
(三)审核。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收到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预审通过的信息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复核双岗审核,审核企业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及补贴金额的准确性。审核通过的上报区人力资源局;不通过的向申请人说明未通过原因。
(四)终审。区人力资源局收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送的补贴信息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通过后进行公示。
(五)公示。拟补贴名单将在龙华区政府在线(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六)审议。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区级专项资金使用的规定提请审议。
(七)拨付。审议通过后,对于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区人力资源局按照资金拨付流程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