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学位申请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相关要求
1、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且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租户须在2022年4月30日(含)前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内地居民采集表》,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学位申请家庭与学区内房屋业主签订的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且合同有效期到2023年12月31日(含)之后。
2、出租、承租双方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如实向有关部门进行居住信息登记更新,保证其所申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3、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上门进行实际居住情况核查,如发现学位申请家庭没有实际居住或提供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线索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学籍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深圳居住登记办理
申报义务人申报:
申报义务人可通过深圳公安直接录入、申报住户的居住登记信息。
住户协助申报:
非深户籍住户通过上述网办途径填写个人居住登记信息,申报义务人或网格员确认后完成居住登记申报,确认日期即为居住登记申报日期。
房东办理:
第一步:进入深圳公安官方工种平台,下拉点击『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申报』
第二步:实名登录后选择申报角色,房东要选择『申报义务人』
第三步:选择『申报入住』
第四步:新增关联的房屋,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新增住户信息,完成申报
住户协助申报:
第一步:进入深圳公安官方公众平台,下拉点击『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申报』
第二步:选择申报角色,住户选择『我是住户,协助申报本人及同住人员居住登记信息』
第三步:点击『申报入住』
第四步:核对房屋信息,点击『下一步』,新增住户个人信息,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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