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联合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深医保规〔2020〕5号),小编为大家收集到阶段性减免医保费政策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深圳企业医保费延缴对职工待遇有什么影响有什么影响
企业医疗保险费延缴报备成功的:
职工个人权益记录保持不变,相关医保待遇正常享受,在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含生育医疗)费用,如常刷卡记账即可。
企业补缴到账后,医保部门按规定划拨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金额,企业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
企业医疗保险费延缴未报备成功且未托收到账的:
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就医发生的医疗(含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企业补缴后职工可凭票据等材料到就诊的医疗机构办理退费补记账,或到深圳市各行政服务大厅申请医疗费用报销。
企业补缴到账后,医保部门按规定划拨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金额,企业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
医保减免缓征具体内容
一减
一减指阶段性减半征收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月至6月,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单位缴费费率,分别由6%、0.5%、0.4%,降为3%、0.25%、0.2%。
一免
一免指阶段性免征企业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月至6月,免征深圳市企业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即现有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率0.2%、0.1%、0.05%全免。
一降
一降指阶段性降低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2020年7月至2021年4月,继续执行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降费率政策,缴费费率由6%降为5%。
一缓
一缓指实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延缴政策。对企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延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一同延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