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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肺炎期间深圳社保缴费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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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0 09: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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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最新消息

疫情期间,深圳市社保局将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工伤保险以2018年4月本市工伤保险费率为基础下调50%,失业保险由1.5%下调至1%(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0.7%)。

对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社保费的,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费,其间不加收滞纳金。深圳市社保局正在加紧制定配套方案,本着惠企惠民原则,尽量简化相关申请手续,把措施落到实处。对疫情期间无法按时缴纳企业社保费的企业,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结清欠费的,不收滞纳金。

返还标准按企业及其职工6个月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即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5%予以返还。

深圳目前社保缴费的标准

深圳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





说明:

1、表中的“社平工资”是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表中的“最低工资”是指深圳市当年在岗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3、不同时间点的“社平工资”、“最低工资”以市政府公布数据为准;

2020深圳社保缴费基数-2020深圳社保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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