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小编将为大家分享深圳市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条件以及查询是需要提交的材料,应该按照什么流程去查询呢?快点击文章查看吧!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1、申请查询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管辖范围内
2、申请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
3、申请查询的主体或者查询事项符合规定
4、查询的目的合法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二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八、九十九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1、20.2、20.3规定的条件。
办理材料
1、不动产档案查询登记表
2、身份证明
3、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其他因执行公务需要的国家机关查询材料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20.2规定的材材料
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或网上查询
(1)网上预约。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或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或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提出预约申请(http://www.szreorc.com:8088/szbdc-vwebm/notes)
(2)网上查询。添加微信公众号“深圳国土海洋”,在“政务服务-不动产信息查询”提出查询申请,并根据指引填写相关信息,打印查询结果。
2、申请
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前到预约的受理点取号后,在业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注:网上查询的,无需到现场申请即可办理。
3、受理(即时)
受理人员查验登记范围、申请主体和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凭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1个工作日)
审查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查询条件的,予以查询或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符合查询条件的,不予查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查过程,有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证明的,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
5、开具证明(即时)
符合条件的,出具查询结果。
6、办理结果
查询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查询结果或选择邮寄登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