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App

深圳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下载指南 下载指南
2019-11-26 15:31:46
【我要纠错】

本文小编将为大家分享在深圳使用公积金进行二手房贷款时需要携带的材料,分成几种情况准备材料呢?分别需要什么材料呢?快点击本地宝文章进行查看吧!

单身,无共同申请人

1、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银行扫描或复印留档)

2、婚姻证明(银行复印或扫描留档。广东省内登记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核查不到的,仍需提供)

3、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4、原房屋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及卖方身份证(复印件)

5、产权人含未成年人的,还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件(验原件,银行扫描或复印留档)

6、按规定支付的购房首期款凭证(含卖方出具的定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单据)(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7、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8、指定评估公司30天以内出具的抵押房产询价单或有效期内的评估报告(原件)(如申请时提供了房产询价单的,需在放款前补充评估报告原件。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的。可办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手续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深圳市英联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

9、买卖合同如有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如卖方为法人,则须提供卖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各1份。如有代理人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11、共同申请人无法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业务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件(验原件,银行扫描或复印留档)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12、如职工申请组合贷款的,需按照本人选择的受托银行商业贷款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其他三种情况

已婚,和配偶共同申请

已婚,和父母子女共同申请

以上两种情况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材料是一样的,材料清单如下:

1、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银行扫描或复印留档);

2、婚姻证明(银行复印或扫描留档。广东省内登记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核查不到的,仍需提供);

3、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4、原房屋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及卖方身份证(复印件);

5、产权人含未成年人的,还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件(验原件,银行扫描或复印留档);

6、按规定支付的购房首期款凭证(含卖方出具的定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单据)(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7、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8、指定评估公司30天以内出具的抵押房产询价单或有效期内的评估报告(原件)(如申请时提供了房产询价单的,需在放款前补充评估报告原件。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的。可办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手续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深圳市英联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

9、买卖合同如有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如卖方为法人,则须提供卖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各1份。如有代理人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11、共同申请人无法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业务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件(验原件,银行扫描或复印留档)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12、如职工申请组合贷款的,需按照本人选择的受托银行商业贷款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单身,和父母子女共同申请

1、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银行扫描或复印留档);

2、婚姻证明(银行复印或扫描留档。广东省内登记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核查不到的,仍需提供。未婚无需提供);

3、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4、原房屋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及卖方身份证(复印件);

5、产权人含未成年人的,还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件(验原件,银行扫描或复印留档);

6、按规定支付的购房首期款凭证(含卖方出具的定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单据)(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7、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8、指定评估公司30天以内出具的抵押房产询价单或有效期内的评估报告(原件)(如申请时提供了房产询价单的,需在放款前补充评估报告原件。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的。可办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手续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深圳市英联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

9、买卖合同如有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如卖方为法人,则须提供卖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各1份。如有代理人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11、共同申请人无法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业务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件(验原件,银行扫描或复印留档)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12、如职工申请组合贷款的,需按照本人选择的受托银行商业贷款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深圳公积金业务预约办理查询入口/网点查询/公积金提取和缴纳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