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针对自主创业人员给予了大量的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进行申请,那么有哪些创业补贴呢?这些补贴的标准分别是什么呢?申请这些补贴分别需要遵循什么条件呢?快来本地宝进行查看吧!
(1)初创企业补贴
补贴条件:
1.自主创业人员在其初创企业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除外)。
2.自主创业人员在其初创企业当前参保状态正常。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
补贴标准:
一次性10000元。
补贴期限:
一次性。
申请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 )向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提出申请;
二、受理: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企业提交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受理。
三、审核: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企业通过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公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企业通过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2)场租补贴
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
3.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
补贴标准:
珠三角地区每年最高6000元、其他地区每年最高4000元。补贴期限:
累计不超过3年。申请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 )向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提出申请;
二、受理:
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企业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受理。
三、审核:
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企业通过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公示: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企业通过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申请补贴前连续 6 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 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2.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 12 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
补贴标准:
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申请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 )向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提出申请;
二、受理: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企业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受理。
三、审核: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企业通过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公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企业通过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4)创业孵化补贴
补贴条件:
1.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青年、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六类创业者提供1年以上的创业孵化服务并孵化成功(入孵团队在孵化期内登记注册,六类创业者为法定代表人)。
2.入孵创业实体的营业执照地址在基地地址范围内,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同一创业者有多家创业实体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只有一家企业符合补贴条件。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运营主体或主办单位。
补贴标准:按每年每户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从登记注册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 )向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提出申请;
二、受理: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企业提交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受理。
三、审核: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企业通过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公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企业通过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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