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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21年学位申请租赁凭证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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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4 1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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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各区对于2020年学位申请中用到的租赁凭证办理期限是怎样的呢?非深户和深户又有什么不同呢?深圳本地宝马上将收集到的信息分享给大家!

申请学位要用的房屋租赁凭证怎么办理?

深圳房屋租赁凭证办理地点汇总(附咨询电话+办理时间)

宝安区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再次延长至2020年的8月31日。即:2021年秋季入学的,在2020年的8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出证即可。

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之后。

本公告只适用于2021年秋季小一、初一新生入学,最终解释权归宝安区教育局所有。

宝安租赁凭证办理流程(网上+现场)

宝安区租赁凭证办理地点一览(地址+电话+交通指引)

龙岗区

疫情期间为减少人群聚集,2021年申请龙岗区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的租房家庭:

非深户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登记备案的时间由2020年4月1日备案推迟至2020年8月31日前备案;

深圳户籍租房家庭保持不变。

总结一下最新政策就是:

非深户孩子要在2020年8月31日前办好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1年9月30日。

深户孩子还是一样,租赁不满一年可以申请学位,但不积分,也就是只要在2021年4月1日前办好,租期最短至2021年9月30日。但如果想要用红本积分,就尽早办理,别卡教育局给的最低时间要求。


龙华区

2020年8月3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1年12月31日;

深户、非深户均按此要求执行。

实际居住要求:

2021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联系楼栋的网格管理员登记居住信息(拟申请学校招生范围内)。

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与居民实际居住信息登记必须一致。2021年招生政策以当年公布的文件为准。

罗湖区

以租房申请入学的,必须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没有实际居住的除外)并在学区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

2021年以租房申请学位的住房

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

需在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签发日期为准;有效期至少应到申请学位当年的9月30日);

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

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必须在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在社区网格中心登记并实际居住,且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进行学位房锁定。

福田区

2021年,凡是以租房申请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均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受疫情影响,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

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须在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且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进行学位房锁定。受疫情影响,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

南山区

2021年南山区新生秋季入学需要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有效截止出证日期由“2020年4月30日”推迟至“2020年7月31日”(含当日)。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仍为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本公告只适用于2021年秋季小一、初一新生入学,最终解释权归南山区教育局所有。

坪山区

坪山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租房材料办理时间及有关要求

(1)为方便群众,申请坪山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租住合法产权房屋的,请在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好租赁凭证(红本),有效期超过2021年9月30日(含当日),同时在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做好网格居住信息登记;

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请在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做好网格居住信息登记。

(2)申请坪山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租住合法产权房屋的,申请学位时须提供租赁凭证(红本)和《内地居民采集表》;

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申请学位时须提供网格部门出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

光明区

2021年光明区新生秋季入学需要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有效截止出证日期由“2020年3月31日”推迟至“2020年7月31日”(含当日)。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仍为入学当年的9月30日(含当日)之后。

本公告只适用于2021年秋季小一、初一新生入学。

盐田区

租房申请2021年学位的,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可放宽到2020年8月1日之前,最短租期包括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2022年及以后年份招生,《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学位申请前一年的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括学位申请前一年的4月1日至学位申请当年的8月31日。

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停止办理蓝本《房屋租赁信息》,此前已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蓝本《房屋租赁信息》仍可用于学位申请。

提示:

深户不要求满一年,《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21年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含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大鹏新区

申请2021年秋季“小一”学位的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需提交2020年6月30日<不含2020年6月30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1年9月30日;

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资格审核);

租赁无合法产权房产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请主动前往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更新住房信息,确保实际居住地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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