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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2021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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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5 1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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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入学即将启动,龙华区教育局发布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入学的温馨提醒,其中包含学位预警、以及入学材料调整及办理时限提醒,今年需要申请小一初一的家长可进行自查

关于住房材料

关于学区房锁定及查询的说明

从2013年起,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含集体宿舍、公共租赁房)用于申请学位时,在学制期间,小学6年只允许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初中3年只允许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如果使用祖辈房,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例如:张大爷有A、B、C共3个子女,每个子女都有孙辈子女申请入学。张大爷的房子只能用于A、B、C其中一个子女的孙辈子女申请学位。)学区房锁定情况可通过“龙华教育”微信公众号——“信息共享”——“学区房查询”自助查询。

住房材料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

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不能是其他用途,如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商务公寓等。

租房的家长请注意:

1.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必须是2020年8月31日前,截止有效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后,并同时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房屋租赁凭证》和《内地居民采集表》的地址必须一致。续签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与旧证截止有效日期间隔不能超过30天。

2.《房屋租赁信息》:需是截止有效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后的《房屋租赁信息》,并同时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房屋租赁信息》和《内地居民采集表》的地址必须一致。(注:房屋租赁信息在2019年4月30日已取消办理,如果之前办理还在有效期可按要求继续使用)

3.居住信息登记: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租户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网上预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和出具房屋产权人签署的《学区房使用授权书》。

使用《内地居民采集表》,但无法提供所租房屋《学区房使用授权书》的家庭,不具备申请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家长可关注龙华区教育局网站的有关通知,在统筹公民办学位后,民办学校如有空余学位,龙华区教育局将组织民办学校第二次招生,报名时住房材料只需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教育部门将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直至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集体宿舍相关材料要求

2016年起,家长用集体宿舍申请学位时,要提交集体宿舍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材料。

住房材料属集体宿舍类别的,要提交以下材料:

(1)提供单位与该员工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文本;

(2)单位为该员工购买社保的证明即员工的社会保障卡和社保清单;

(3)单位或法人的产权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其中一种):

集体宿舍属于商品房的,提供单位或法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集体宿舍为租房的,提供单位或法人的商住或住宅租赁合同;

集体宿舍是自建房的,提供辖区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已在“历史遗留办”办理回执的,提供该回执);

其它特殊类房,提供单位或法人的相应房产的证明资料;

(4)加盖单位公章和辖区居委会公章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证明样稿如图。

上述4种证明材料的单位、公章或法人必须一致。

关于集资房和自建房的说明

集资房:

出具所在社区股份公司(或政府、事业单位等)购房收据和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非社区股份公司、政府、事业单位出资承建的房产,不属于集资房类别。

自建房:

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已在“历史遗留办”办理回执的,提供该回执和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集资房或自建房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家长需在2018年8月31日前(以签发日期为准)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信息)。

私下交易房屋不能申请学位

私人交易购买了一套房屋,没有在国土局备案,有律师见证书,此类房屋申请学位说明。

深圳市司法局下发《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证机构和律师为违法建筑买卖提供相关公证和见证服务。

国土部门也明确指出:若交易行为违法,即便有律师见证,交易合同仍然无效。此类持“律师见证书”的私人之间买卖的房屋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关于居住证与社保

居住证:

非深户学生,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社保:

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请家长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在申请学位当年的6月份前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根据往年学位申请时的情况,可能需要提供深圳市社保卡和社保清单。

关于计生登记

计生登记时间:

请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的家长务必在入学报名之前完成计生信息登记和信息核对。

计生登记与核对办理渠道:

一是网上全流程办理;

网上办理入口: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9MB2D0703XB4442199441001

二是社区工作站综合窗口现场办理。

为避免高峰期办理现场长时间等候,建议家长选择网上全流程办理该业务,办理进度将以短信形式通知。

深圳龙华区计生登记网上办理流程

2019入学材料有调整的事项

1、台湾籍的适龄儿童和少年

今年起不需再提供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但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港澳籍的适龄儿童和少年

若父母均为非深户,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军人子女

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需在当年4月30日前到各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军人子女在网上申请本市义务教育学位时,无需提供军人子女就读证明,教育部门将运用信息技术核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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